“对。”叶初芽点点头,“让你感受一下我以前的快乐。”
原本凌霜白看到那烤焦的鱼肉是有点吃不下的,但是听到叶初芽这样一说,还是尝试着分了一块。
撕掉面上焦掉的部分,里面白嫩的鱼肉散发着鲜嫩的香气,还真有点诱人。
凌霜白吃了一块,不知道是心理作用,还是事实如此,确实有股自然的鲜味。
不能说有多好吃,但至少不难吃。
“还可以吗?”阿俊是个好主人,不像别的孩子那样,只顾着自己狼吞虎咽,第一时间惦记着客人。
“嗯。”凌霜白很给面子地夸道,“很好吃。”
“这个只能算一般。”阿俊笑道,“等下的竹筒饭才香,你没你老婆会吃。”
凌霜白:“……”
烤鱼吃过后,又让炭火闷了一阵,香味已经破土而出。
阿俊很有经验,判断出竹筒饭熟了,指挥大家将炭火熄灭,挖开烤干的泥土层,将竹筒扒拉出来。
毛孩子们一个个脸上手上都沾了灰,神色却很兴奋。
一个小小的竹筒饭,就让他们足够满足,像得到全世界一样快乐。
阿俊不让叶初芽和凌霜白动手,挑了最干净的几个竹筒递给他们。
叶初芽自己也有经验,将竹筒一一劈开。
米饭颗颗饱满、晶莹剔透,肉块被炭火烤得滋滋冒油,米饭的清香混着肉香和淡淡的竹香,这次连凌霜白都忍不住咽口水。
竹子的清香缓解了肉的油腻,肉的香味又为米饭增添了层次感,一口下去口感丰富,唇齿留香。
叶初芽看凌霜白喜欢,想将自己那一半分给他一些。
“不用,你自己吃。”凌霜白急忙道,“不是怀念小时候的味道吗?你多吃……”
“真腻歪。”阿俊看不下去,又丢给他们一筒,“我的给你们。”
叶初芽跟凌霜白对视一眼,都忍不住笑完了腰。
倒也不至于抢小孩子的东西吃,就是到了这里后,人好像都变得简单了,一口吃的就特别快乐。
管他什么勾心斗角、钱财富贵、名利美色,通通滚一边去。
吃过竹筒饭后,毛孩子们待不住,又一溜烟散了。
阿俊收拾用剩下的东西回家,凌霜白和叶初芽肩靠着肩,坐在小河沟边看景。
这一刻,不需要任何语言,就足够美好。
坐了一阵,凌霜白忽然拉过叶初芽的手,一个字一个字在她掌心写:等我们退休了,就去你住过的小村子养老,好不好?
叶初芽用力点头,刚想说什么,忽然听到旁边的树林有响声。
之前大婶反复提醒过,说这山里有野兽,可能会攻击人,两人都警惕起来。
屏息看去,树林里确实有动物,却不是野猪。
那动物头上有角,脸却有点像马,凌霜白没见过什么野生动物,还在思索,叶初芽就在他掌心写了两个字:麋鹿。
麋鹿又名四不像,头脸像马、头顶的角像鹿角、蹄子像牛、尾巴像驴尾巴,是世界珍稀动物。
能看到野生的麋鹿,简直是撞大运了。
麋鹿性情温和,这只也完全没有要过来的意思,径直走向小河沟的另一端,埋头喝水。
两人没动,叶初芽怕吓跑它,都没敢拿手机出来拍照。
可就在这时候,身后忽然传来凌乱的脚步声。
那只麋鹿受惊,一下蹿回树林-->>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