呢。”

周既明笑笑,没说话,径直走到舞台上,坐在架子鼓旁边,就等主唱大人上台了。

早在周既明给陈司煜说话的时候,冉雾就松开了陈司煜,装作若无其事地坐了回去,拿吸管转着瓶中调好的酒。

等到陈司煜起身,才仰着小脸看他,“你真的要去唱歌吗?”

陈司煜啧了声,揉了一把她的头,“你说呢。”

冉雾眨眨眼,她承认陈司煜唱歌很好听,好奇心上来了,忍不住问:“你要去唱哪首歌啊?”

“情人。”

冉雾懵了,她不明所以,刚要开口问,陈司煜就已经朝着舞台上走了。

歌名有些陌生,她貌似没听过,大概是一首老歌。

他那个圈子里的男生今天来了不少人,单独开了一桌喝酒,但陈司煜没坐过去,毕竟刚出院,还没法尽情地喝酒。

所以他一个大老爷们一直坐在女生这一桌里,还好女生这一桌是方形餐桌,他坐在角落倒也不会违和。

瞧见陈司煜坐在主唱位置上,男生那一桌直接开始充当了气氛组,口哨吹个没完,掌声鼓个不停,一下子把现场气氛都调动起来了。

“陈总帅死了!”

“不愧是利大卓川双校草!”

“这是要帅死谁啊!”

不出意外,搞出这种骚气声音的人除了尤耸还能有谁。

冉雾偏头看过去,就看到尤耸双手作喇叭状,正朝着台子上拼了老命地齁喊。

“咳——”

台子上传来陈司煜低沉的嗓音,他在调试音响。

他冷不丁递给尤耸一个眼神,“差不多得了,这歌是唱给我媳妇儿的,你瞎起什么哄,给老子安静点。”

此话一出,全场气氛瞬间涌上高|潮。

众人的目光也纷纷扬扬地落在冉雾身上,都心照不宣地互相挤眉弄眼。

“啧,各位,给个面子,别看我媳妇儿了,没看见她都让你们整害羞了。”

陈司煜这话是通过麦克风传遍在店内每一个角落的,声音很大。

冉雾一听,脸瞬间红了,有些不知所措。

她看着台子上闪闪发光的那个人,忍不住瞪他,做了个让他赶紧唱歌的口型。

陈司煜轻笑,没再逗她,转身朝着音响师打了个利落的响指。

随后下一秒,一首老歌的伴奏便出现。

前奏并不长,以电吉他的失真音效开场,仿佛瞬间将人拉回到那个九十年代。

台上,陈司煜就规规矩矩地坐在高脚凳上。

他今天穿了一身黑,allblack,黑色冲锋衣外套已经脱下放在一边,里面是一件黑色紧身高领毛衣。

这件衣服在网上被称为男人最好的医美,也被称为男人的战衣,许多人戏称这是男人最淫|荡的衣服,因为上身之后人夫感瞬间拉满,看起来特别性感。

男人修长的双腿被黑色修身牛仔裤包裹着,一双简单的黑色板鞋,又增添了几分少年感。

他今天的穿搭很简单,临出门前,还让冉雾评价来着,冉雾当时给出的评价是“拥有少年感的爹系男友。”

陈司煜对此很满意,抱着她在玄关亲了得有半小时,才放过她。

后来冉雾暗暗发誓,以后再也不夸他了,他会蹬鼻子上脸的。

此刻,陈司煜一条腿蹬着椅子横杠,另外一条腿自然垂放脚踩地面。

话筒在他手里,被他松松垮垮地握着,他撩起眼皮,目光穿透一切,最终锁定在角落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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